2024-01-23 111
招标公告
通城县百丈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PC 项目通城县百丈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PC
项目(TCZX-202401S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401S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百丈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EPC项目已由咸宁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3〕15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水利 和湖泊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 城县水利和湖泊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怡佰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马港镇。
建设规模:Ⅲ等中型工程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通城县百丈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PC 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1)通城县百丈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 (含报告、概算、图纸等)、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相关专3 项设计报告等勘察设计服务工作;(2)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等阶段施工及技术服务。主要建设内容:大坝坝体新建混凝土防渗墙、坝基 坝肩帷幕灌浆、上下游坝坡加固改造、坝顶结构改造;溢洪道进水渠底板及 边墙衬砌加固、控制段基础帷幕灌浆处理、堰体及边墙混凝土加固、泄槽底 板和边墙混凝土加固、一级消力池清淤处理、新建二级消力池、下游尾水渠 清淤及衬砌;灌溉发电输水管进水塔排架及工作桥防碳化处理、管身钢管衬 砌加固、出口闸室拆除重建;输水管进口闸门止水更换与机电设备更新改 造、出口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更新;新建溢洪道交通桥、改造防汛公路、维 修加固管理房、升级完善安全监测及信息化设施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03-15
合同估算价:10220.32 万元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资质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资质:①具 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②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 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取 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 备注:如联合4 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二、信誉要求: 1. 没有被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 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 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 期内);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4.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6.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任负责人(含:/)无行贿犯罪行为; 8. 在湖北省水利建 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负责人(含:/)为其在湖北省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9. 不存在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5)目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10.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1-6、9 项信誉要求,联合体应具 备 7-8 项信誉要求。 备注: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第 8 条不做要 求) 三、财务要求: 1.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财务要求。 备注:投标人(因本项目要求行业及专 业较多,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 、 2022)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 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 四、业绩要求: 1.近 5 年承接过国内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利水电工程5 总承包(EPC 或 DB)业绩。 2.近 5 年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业绩要求。 五、管 理机构主要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施工负责人:(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 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施工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扫描件、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 缴纳证明扫描件、 无在建承诺书)。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 (不超过 2 家)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 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 其它要求:1. 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6 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2.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并办理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1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1 月 30 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 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 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3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标证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 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7 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 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怡 佰工程管 理服务有 限公司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隽水 大道 1 42 号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通城 县隽水镇 和谐大道 白沙新城 7 栋 10 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黄皇 联系人: 杜争辉
电话: 0715-4323004 电话: 1887282012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